(中央社記者林沂鋒台北14日電)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認為,亞太電信的電視廣告不當比較其他電信業者費率,處罰亞太電信。亞太電信表示,將依循管道提出申覆。

公平會表示,亞太電信公司在電視上的廣告,讓消費者認為其他電信公司的通話費每分鐘都高於 5元,足以影響市場交易秩序,處新台幣50萬元罰鍰。

亞太電信表示,目前尚未收到公平會正式文件,亞太電信尊重主管機關權責,一旦收到主管機關文件後,將會透過管道提出申覆。

亞太電信說,亞太電信的廣告是向消費者說明正確資費內容,過去網外的費率都沒有清楚向消費者說明,亞太電信的作法是尊重消費者知的權利,所以會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覆。10009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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